一、发生流产、早产、死产及新生儿窒息
孕妇如患有乙型肝炎对胎儿影响较大,特别是妊娠后常可导致流产、死胎等。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妊娠后3个月患乙型肝炎孕妇的早产率、死胎率、新生儿窒息率分别为43.1%、26.7%、14.8%,明显高于非乙型肝炎孕妇的10%、0% 、2.8%。孕妇患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时,如果病情静止,代偿功能较好,对胎儿的影响较小。
二、引起胎儿畸形
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妊娠早期患乙型肝炎者胎儿有发生腭裂的病例,乙肝病毒可以致畸。后来又有科研人员认为乙型肝炎病毒与先天愚型有因果关系。国内有报告,婴儿出生时母亲患乙型肝炎,出生后第二天婴儿死亡,尸体解剖证实患有乙型肝炎,认为是先天性肝炎,说明乙肝病毒致畸的可能性是肯定的。
三、形成婴儿肝炎病毒携带状态
孕妇患乙型肝炎,其婴儿感染率为46.5% ~100%。如在妊娠后2个月内患乙肝,婴儿感染率可高达70%。在所有乙肝病毒急性感染者中约有10%转变成慢性,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易发展成为慢性携带状态,发生感染的年龄愈小,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愈高,形成持续性感染的机会愈大。1岁内的婴儿感染乙肝病毒后,约有70% ~90%发展为乙肝表面抗原慢性携带者;1~5 岁感染乙肝病毒的儿童有30% ~50%发展成为慢性携带者。
由于新生儿免疫功能尚不健全,被感染后绝大多数(95%以上)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数不能自然转阴。其中一部分可发展为各型肝炎,甚至发展为肝硬化、肝癌,这也是我国人群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主要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