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肾炎的妇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妊娠,在什么情况下不宜妊娠,可具体分析而定。曾患过肾炎,经治疗已经基本痊愈,如尿化验蛋白微量或偶有(+)、肾功能恢复正常、血压正常者,在妊娠期注意监护,则可以妊娠。如果慢性肾炎伴有高血压或尿蛋白达(++)以上者,妊娠后其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率高,而且会并发妊娠中毒症,加重对肾功能的损害,就应禁忌妊娠。
妊娠前曾有过肾炎的妇女,应特别注意保健。在妊娠期间应增加卧床时间,注意休息,饮食中要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维生素。孕期中要有医护人员监护,以便医生及时发现妊娠中毒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摘自《孕妇产妇婴儿300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