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妇产科大夫都不主张18周以内的孕妇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12周以内。因为,过多的B超,可能是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异常及胎儿骨骼发育不良、畸胎或死胎的“凶手”。但是,如果孕妇在早期出现令人揪心的情况,如阴道流血、突然腹痛,借助B超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像宫外孕或葡萄胎,则是最直接和可靠的手段,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是明智的做法。
胎龄越大,超声波对胎儿的影响越小。因此正常情况下,准妈妈在20周后做第一次B超。它能准确地诊断胎儿是否畸形、观察脏器的活动状态;对那些被高度怀疑的胎儿,像无脑儿、脑积水、神经管畸形中的脑脊膜膨出、脐带异常、消化道异常、连体畸形、小头畸形等,能很快给出“答案”。
为什么超声波检查过多不利于胎儿生长呢?这是因为超声波的探头在胎头部位停留时间过长,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抑制。对女胎来说,超声波还可抑制卵巢的发育。劳伦斯教授对澳大利亚2800名孕妇的观察结果证实,虽然怀孕18-38周的孕妇进行多次超声波检查并不影响自身的健康,但至少有33%的胎儿的生长发育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在正常情况下,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要进行超声波检查,尤其是怀孕初期。因为怀孕2个月以内,胚胎处于细胞分裂与人胚的成形期,假如在这一 时期进行超声波检查,有可能使细胞分裂与人胚成形受到影响。怀孕3个月时,人胚已成形,四肢能微弱地活动;怀孕4个月时,骨骼系统才开始发育;怀孕5个月时,胎儿的心脏发育还不完善;怀孕6个月时,虽然胎儿的所有脏器已发育但尚不完善。一旦胎儿的生长发育受到抑制,就有可能造成胎儿死亡或难产。
澳大利亚约翰·纽汉教授的研究结果也证实,过多地使用超声波检查至少会减轻胎儿重量。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孕妇采用超声波检查的次数不宜过多,以1~2次为宜 ,不要超过2次。如果有先兆流产,需了解胚胎情况或被怀疑可能怀有畸胎的孕妇,则属例外。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怀孕5~6个月以后,胎龄越大则超声波对胎儿的影响相对越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