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过晚生育对母婴健康不利。所谓推迟生育年龄也是应该有限度的,最好不超过30岁,尤其不要超过35岁。医学上将35岁生第一胎的产妇称为高龄产妇。35岁以上的妇女,卵巢功能开始衰退,卵子易发生畸变,胎儿发生先天性畸形或痴呆的发病率明显增加。此外,妇女在35岁以后,骨盆和韧带的松弛性,盆底和会阴的弹性都有所减弱,妊娠期并发症和难产率亦相应增高。当然,由于某种原因,结婚、妊娠年龄超过了这个界限,也不必过分紧张。因为现在妇产科学已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只要做好“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请医生悉心处置,多数高龄的初产妇仍可平安无事。
(3)妇女的最佳生育年龄是24~29岁,最好不要超过30岁。因为这段育龄的妇女身体已发育成熟,正处在生育旺盛期,对妊娠、分娩期间的心理变化和精神刺激均能很好地调节与适应,各方面已具备了做母亲的条件,能胜任起哺育与教育下一代的任务。因此,所生的小孩既健壮又聪明。据上海市近年来对城市2448名7~12岁男女学生的调查,母亲24~30岁生下的孩子身高最优,体重数和胸围数较高,跳远成绩最好,素质综合评分亦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