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月经周期不是非常规律的女性,最好按下述方法计算。
排卵期(最易受孕期)第一天=最短一次月经周期天数-18天
排卵期(最易受孕期)最后一天=最长一次月经周期天数-11天
例如:一位妇女月经周期基本规则,最长周期为31日,最短周期为28日。那么28-18=10,31-11=20。即自月经第一日起计算,其易受孕期自周期第10日起至第20日止。在月经周期第10日前和第20日后为不易受孕期,即安全期。女孩子们大致认为:月经前几天和月经后几天是绝对安全的。事实上,真正靠“计算”来进行的安全期避孕法只能适用于有规律的、有固定伴侣的性生活。假设:现在有一对年轻的恋人,女孩子的周期有时是25天,有时会是31天。假如她在月经后第7天无任何保护措施同房,认为“应该是安全期”,可其实那的的确确已经超出她的安全期了。
又假设:上一个月,一对夫妻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同房,女性按时服用了紧急避孕药(紧急避孕法,请参考相关章节详解),并且于服药后一星期内出血4天。下一次月经比往常的出血日又有所提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安全期方法的使用就完全失效了,必须等3个月以后,等月经周期稳定下来了,才可以用安全期避孕。
“安全期”避孕警示
不能只以上一次月经来的日子为参照。
不能轻信“月经前后一周”的含糊概念。
不能在使用紧急避孕药之后的短期内单纯使用安全期计算法避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