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早最可于妊娠头3个月发病,但多数发生在妊娠4个月之后至足月,分娩后缓解,于产褥期消失者居多,最晚于产后8个月消失,再次妊娠又复发。
病因与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但已知本病与疱疹病毒无关,是胎盘内非正常表达的MHCII分子诱发免疫反应后,皮肤内发生的交叉免疫反应,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皮疹常出现于四肢,尤其是手和足,也呆累及躯干前表面,头和颜面,但很少累衣粘膜,皮损呈多形性,开始为红色荨麻疹样红斑,以后成为丘疱疹,直至形成疱壁紧张,排列成环形的大疱,常伴有严重的烧灼感或瘙痒,致使孕妇坐卧不安,大疱破溃后结痂,愈后遗留色素沉着。皮损常新旧并存。
皮肤组织病理学可见红斑和水肿部位真皮血管周围有多量嗜酸性粒细胞和单核细胞浸润,真皮乳头明显水肿,表皮内可见嗜酸粒细胞,细胞水肿和海绵形成,基底细胞局灶坏死,导致表皮下大疱形成,大疱内及期周围有明显炎细胞浸润,主要为嗜酸性粒细胞,皮损周围皮肤直接免疫荧光试验示补体C3沿基底膜带呈线状沉积,用过氧化物酶标记的免疫电镜显示补体C3的局部位置以及IgG出现的位置是在基底膜透明板内,这与大疱性类天疱疹相同,皮损周围间接免疫荧光试验证明仅少数病例存在抗基底膜抗体IgG,已知妊娠疱诊因子是耐热的IgG,在体外能将正常人血清中的补体C3固定在正常人皮肤的基底膜区。
由于妊娠疱疹不是感染所致,就不存在"传染"的问题,对胎儿的影响也仅见于皮肤上,不会影响胎儿的智 力及发育。但是有些皮疹严重的患者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如强的松来治疗,有些学者认为会对胎儿发育有影响,因此妊娠疱疹的患者应慎用皮质激素。

